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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独立学院报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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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03-14



内容简介


教育部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5〕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精神,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现就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加强领导,切实负起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件要及早介入、积极引导、妥善处理,维护好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申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申办学校)和合作方须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申办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负起相应责任。独立学院要建立招生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关招生、收费等重大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须事先征得申办学校同意。如有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的事宜,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其年度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好、管理严格、招生规范的独立学院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对办学条件较差、管理混乱、有违规招生行为的独立学院须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
    独立学院应主要面向本地区招生,拟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独立学院,应由独立学院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有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后,再编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
    三、规范招生宣传
    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如实进行招生宣传,对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含糊其辞、弄虚作假,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独立学院的招生章程以及招生广告,须经申办学校和独立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
    四、强化录取工作管理
    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独立学院的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进行,严禁避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独立学院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申办学校对独立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要进行监督。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生管理混乱,扰乱招生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独立学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及时整改,视情节减少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要停止其招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

独立学院招生录取有何特点

    近日有考生打来电话询问:独立学院属于哪类性质的学校?它与普通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方式上有何不同?学生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普通本科高校以新机制、新模式试办独立学院开端于1999年。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独立学院,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它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
    独立学院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主要开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招生时,独立学院通常要列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并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在本科三批中进行录取。
    独立学院的招生计划,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内统筹安排的。独立学院具体招生录取批次、办法及对户籍管理与毕业生就业等相关政策,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的。独立学院学生收费标准,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各项相关改革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和高校在高等教育办学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由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发展较快,在保证高等教育规模的增长、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教育部要求,独立学院的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教育部下达了“五个不得”的规定:规定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

报考独立学院六项注意

    在填报独立学院时,考生应事先对学校的性质、规模、学科结构、知名度和所在地域进行充分了解,重点应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一看是否在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之列
    对于其中哪些独立学院在湖南省招生,我省考生可查阅本报的“生源计划专辑”。凡在这个专辑中公布了招生计划和学校代码的,属于可以在我省招生的独立学院;凡在这个专辑中没有招生计划的,则不能在我省招生。
    二看独立学院的母体院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必须真正具有独立性,但是,“独立”并不意味着与“母体”毫无关联,“母体”的办学实力、师资水平等对独立学院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母体”的校园文化、办学风格等也比较容易对独立学院产生影响。
    三看学校实力与声誉
    目前全国独立学院的总体发展水平尚不平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可通过电话、网站、招生简章,甚至亲临学校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各独立学院的办学历史与办学现状,了解学校校舍、实验室、图书馆、生活设施等办学硬条件,同时也要了解政府支持力度、师资组成、办学特色、社会声誉、就业环境等软条件,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应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初办时一般应当具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艺术类院校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保证今后发展需要,应预留发展用地,校园规划占地面积不少于300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图书不少于4万册。独立学院还应具备不少于100人的、聘期一学年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四看毕业生就业情况
    一所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及其所处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将会直接影响到考生将来的就业前景。因此,独立学院自身的学科结构、知名度和所处地域是考生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往届毕业生的一次就业情况、就业层次以及在英语、计算机等学校标志性考试中取得的成绩,都将综合地反映一所独立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公认度,为此考生在选择填报独立学院的志愿院校时,也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五看家庭经济能力
    独立学院是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每年的学费较高,尽管独立学院也会尽量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或联系有关银行提供助学贷款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但仍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量力填报。
    按照规定,独立学院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的学费为每年1.6万元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还要高一些。这样,仅4年学费就要6万多元。如果再加生活费、住宿费,那4年就需要9万元以上。一些偏远地区的考生对独立学院了解不多,看看自己的分数符合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录取批次)的要求就填报了,而到开学报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承担不起学费,有些学生便干脆不来报到,这样不仅浪费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对学生自己来说也错失了一个机会。
    六看学校招生程序是否规范
    独立学院招生计划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内统筹安排,其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进行,严禁避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如果某考生被通知录取到了某独立学院,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所在中学和当地招办的录取名单公示栏中找不到相应信息,则表明“录取”是不可信的。

报考独立学院问题解答

    问题1: 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如何?
>教育部要求,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
    问题2: 独立学院的收费如何?
由于独立学院采用民办机制,因此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收费。
    问题3: 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如何?
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独立学院的申请者是普通本科高校,合作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它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其中,申请者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目前,一些独立学院的教师来源主要有:母体高校的教师、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任教师,以及聘来的有行业实践经验的专家。
    问题4: 独立学院学生就业前景如何?
由于不少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紧跟市场,虽然每年学费比其他的普通高校要贵,但招生就业形势看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专业设置合理、毕业生的就业率高。与研究性大学相比,独立学院突出应用性人才的培养,招特色师资,建特色学科,育特色人才,使学生就业竞争力成为独立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来源:2006年《招生与考试》报《志愿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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